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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14 14:02:17

望衡法评 | 律说工程系列十九:措施项目费,包干还是按实结算?怎么约定最保险?


措施项目费是建设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结算方式直接关系到发承包双方的核心利益。在工程实务中,"措施费包干"与"按实结算"的争议屡见不鲜,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高发领域。

一、"包干"到底包什么?

这是措施项目费争议中最核心的问题。发包人往往主张"包干"意味着措施项目费固定不变,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都不予调整;而承包人则主张"包干"仅针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,超出合同范围的工程应当按实结算。
从司法实践来看,法院通常不认为"包干"是绝对不可调的。核心在于区分"合同范围内的风险"与"合同范围外的变更"。
属于"合同范围内的风险",包干价不予调整的情形包括:正常工程量小幅波动(通常在±5%或±10%以内)、天气影响导致的工期延误、市场价格波动等。
属于"合同范围外的变更",包干价应当调整的情形包括:发包人新增工作内容、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改变、地质条件与招标文件描述严重不符等。

二、最高院案例怎么判?

让我们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高院的典型案例,从中提炼裁判规则。
案例一】(2019)云民终1077号:措施费包干仅指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。若施工范围未超出合同约定,即使总价款超暂定价,措施费也不调整。
案例二】(2020)鲁02民终1002号: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,但未约定合同外追加工程措施费不予计取的,新增工程的措施费应按实计算。
案例三】(2017)云04民初7号:若合同明确约定措施费"无论发生何种变化(包括新增工程)均不予调整",则新增工程的措施费也不调整。
案例四】(2019)最高法民申1422号:工程量变更有第三方监理签证确认的,应认定属于合同总价外的增量费用,予以调整。
案例五】(2019)最高法民终1357号:承包人未完工退场,如无法证明措施费实际投入金额,法院倾向于按已完工程量占总投资比例折算措施费。

三、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有何重大变化?

2024版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(GB/T50500-2024)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,对措施项目费的计价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,标志着行业从"风险共担"向"承包人自担"的重大转向。
对比维度
2013
2024
计价风险承担
双方共同承担
承包人承担
总价合同计量
可按实际发生计量
可不重新计量
变更调整
方案改变可调整
发包人责任方可调整
表:新旧清单计价规范核心差异

这意味着,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措施项目进行全面、准确的测算,不能依赖事后签证来弥补报价不足。

四、投标人如何在争议中主张工程款?

站在投标人角度,以下几点至关重要:
第一,投标阶段要建立企业定额体系。不能简单沿用行业定额或政府发布的计价依据,而应当结合具体工程特点,进行精细化测算。
第二,合同签订阶段要明确包干范围。争取在合同中明确"措施费包干"的具体范围,包括包干对应的工程范围、是否包含合同外新增工程、是否包含设计变更导致的措施费增加等。
第三,施工阶段要注重证据管理。发生变更、停工、窝工等情况时,应当及时办理签证,明确费用归属和金额。保留会议纪要、往来函件、现场影像资料、监理日志等证据。
第四,争议解决阶段要选择适当的法律依据。常用的法律依据包括:《民法典》关于合同解释的规定、《建工司法解释(一)》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规定、《清单计价规范》关于措施项目费计价的规定等。

五、怎么约定最保险?

对发包人而言:在专用条款中明确"措施费包干"包含合同内及合同外新增工程;严格执行"先算后干",签证单上同时确认工程量和费用归属;招标时尽量完善措施项目清单,减少缺项。
对承包人而言: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详细测算措施费,建立企业定额;发生变更时,施工前将变更方案报送发包人确认,并书面明确费用调整事宜;对停窝工损失、方案变更等,同步保留签证单、会议纪要、现场影像等辅助证据链。

六、结语

措施项目费的结算争议,本质是合同风险分配与工程变更管理的复合问题。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的实施,标志着行业从"风险共担"向"承包人自担"的重大转向。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,均需在合同条款设计、投标报价策略、过程签证管理三个环节建立体系化风控机制,方能在"包干"与"按实"的博弈中占据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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