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
在建筑工程纠纷中,主张利息是承包商或雇主维护资金流动性和补偿损失的重要手段。英国法律体系通过合同条款、成文法(如《商业债务迟延支付法1998》)及司法裁量权,为利息主张提供了多元路径。本文结合最新判例与实务要点,系统梳理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与操作指引。
一、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
1. 合同明示条款
多数标准建筑工程合同(如JCT合同)包含明确的利息条款,例如规定逾期付款按“基准利率+5%”计息。若合同条款未构成“惩罚性条款”(Penalty Clause),法院通常支持其效力。
需确保利率合理(如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),并明确利息起算时间。若条款被认定为“非实质性救济”(如利率低于法定8%),可能被替换为《商业债务迟延支付法1998》的法定利率。
2.《商业债务迟延支付法1998》(Late Payment Act 1998)
适用于商业合同(排除消费者),默认利率为“基准利率+8%”,除非合同已约定“实质性救济”。利息自债务到期日起算,包括临时付款(如进度款)。法院可裁量调整利率或免除利息。
3. 普通法下的损害赔偿
根据“可预见性”原则,若逾期付款导致融资成本损失(如贷款利息),可主张作为直接损失。
二、不同争议解决程序中的利息主张
1. 裁决(Adjudication)
裁决员无权直接适用《商业债务迟延支付法1998》的债务追偿成本,但可基于合同条款或《建筑合同计划1998》(Scheme for Construction Contracts)第20(c)条裁决利息。在裁决通知中明确主张利息,并计算具体金额。
2. 法院诉讼(TCC程序)
根据《最高法院法1981》第35A条,法院可判决自诉因产生日至判决日的单利。若原告无故拖延诉讼,法院可减少利息期间或利率。
3. 仲裁(Arbitration)
根据《仲裁法1996》第49条,仲裁员可裁量裁决单利或复利,并设定裁决后利息(Post-Award Interest)。
三、特殊纠纷类型中的利息主张
1. 损失与费用索赔(Loss and Expense)
若合同条款包含“直接损失和/或费用”,承包商可主张融资成本(如贷款利息)作为可预见损失。
2. 缺陷索赔(Defects Claims)
利息自修复费用产生日起算,可主张复利,但需证明实际损失。
3. 不当得利与返还请求(Restitution)
超额付款或误付的款项可主张复利,需证明被告不当受益及资金时间价值。
四、实务注意事项
1. 主张利息的必备步骤
在诉状或裁决通知中明确利率、起算期间及法律依据(合同条款/《商业债务迟延支付法1998》)。若主张复利,需单独列明并提交证据(如融资协议)。
2. 避免陷阱
合同利率若未在诉讼中主张,可能丧失法定利息权。利息条款需避免构成“惩罚性条款”(如单向高利率),否则无效。
3. 利用工具
使用《商业债务迟延支付法1998》在线计算器或法院提供的利息模板。
五、结论
利息主张既是补偿工具,亦是谈判筹码。承包商需在合同起草阶段明确条款,纠纷发生时及时主张权利;雇主则应审慎审查利息计算的合法性。随着判例发展,法院对利率合理性的审查趋严,实务中需平衡合同自由与法定底线。
考文献
•《商业债务迟延支付法1998》
• JCT标准合同条款(2024版)
•《仲裁法1996》第49条